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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扬州市民政工作发展专项课题研究自主采购竞标公告

2018/11/20 1.0w 阅读 340 点赞

扬州市民政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扬州市民政工作发展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名称)进行自主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应标人竞标。

1、项目编号:YZMZ-20181121

2、应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采购单位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资质要求(见竞标项目要求说明);

(6)在参加竞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殊资质要求:

(1)应标机构应有不少于1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有从事相关服务工作经验(民政业务研究等)。其中,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需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2)针对本项课题研究,需组成6人以上的专家团队。其中,需要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五年以上经验的专家成员。

4、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单位:人民币)

5、实施周期: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

6、服务对象:扬州市各地民政部门。

7、项目预期目标:针对2018年扬州市民政工作发展情况,进行现场考评,对照指标查看台账资料、抽查现场,召开座谈会和进行满意度测评,综合全市情况将进行分析、总结,编制出民政工作发展评估报告、民政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编写、正式出版800册《2018年度民政工作发展评估报告》《2018年度民政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8.实施地域:扬州市

9、本次应标免交保证金。自主采购文件可在扬州市民政局网站自行免费下载。

10、应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应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应标一览表和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四份,三份为应标文件正副本内材料,一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应标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11、应标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应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12、应标地点及评审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9号楼扬州市民政局316室

扬州市民政工作发展专项课题研究自主采购竞标文件 .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