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各社会组织:
为积极探索我市现代农村治理、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我市政社互动和“三社联动”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农村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扬办发〔2018〕3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市区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较强、城镇化进程较快的试点村(社区)〔重点是试点先导村(社区)〕开展2018年扬州市微公益创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是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内容,包括:
1、农村社区协商流程的标准化实践;
2、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创新和完善“微自治”机制;
3、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
4、探索村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衔接机制;
5、村民协商议事载体多元化探索;
6、探索开展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志愿服务项目的“3+3”联动服务机制;
7、探索农村社区老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群体服务模式;
8、其他农村基层治理项目。
二、活动要求
公益项目实施地点为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村(社区)〔以先导村(社区)为主〕,项目总数14个,每个项目资金总额为2万元,〔其中市民政局资助1.5万元,项目实施村(社区)所在街道(乡镇)配套资金0.5万元〕,服务对象以先导村、试点村(社区)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须重点选择先导村(社区),兼顾其他试点村(社区)实施项目。
2、申报单位须提前与先导村(社区)、试点村(社区)及其所属街道(乡镇)做好沟通,申报项目须得到先导村(社区)、试点村(社区)书面同意,项目配套资金须得到先导村(社区)、试点村(社区)所在街道(乡镇)书面同意。
3、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微公益项目范围进行设计并实施,并符合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
三、申报主体
1、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扬州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不包含降低门槛备案的社会组织)。
2、2017年度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不包含成立未满1年的社会组织)以及被列入不良信用名单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
3、每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4、每个项目须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
四、实施范围和周期
1、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先导村(社区)(4个)(附件2)。
2、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村(社区)(20个)(附件3)。
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年。
五、项目资金
每个项目申报资金2万元,其中先导村(社区)、试点村(社区)所属街道(乡镇)需提供配套资金0.5万元。
六、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5日——11月16日
七、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018年扬州市微公益创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项目申报书》(包括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开展确认书)(附件1);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
3、获得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评估等级证明文件;
4、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应提供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等证明文件;
5、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县(市、区)、功能区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市直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直接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统一、市直社会组织直接)发送至yzshgyct@163.com。联系人:刘辰佳子,联系电话:87340812,寄送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23-4号扬州公益园。
《2018年扬州市微公益创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项目申报书》可到扬州市民政局、扬州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八、项目评审与实施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公益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扬州民政网、扬州社会组织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入选项目给予资助。
附件:
1.
2018年扬州市微公益创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项目申报书.doc
2.
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先导村名单.docx
3.
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村名单.docx
扬州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