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底线,关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今天的《政策与服务》栏目,我们就聚焦西双版纳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为大家解读申请对象、认定条件、办理流程以及补贴标准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我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范围有明确界定,西双版纳户籍居民可直接申请;非西双版纳户籍,但居住在我州且持有居住证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云南省户籍居民,同样可以申请,切实扩大政策保障覆盖面。
满足申请身份条件后,还需要达到哪些认定标准,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呢?认定需同时具备三个核心条件,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对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等四类情形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为无生活来源,社保养老金、高龄津贴等不计入收入,而货币财产超标、拥有非残疾专用机动车等情形则无法纳入。同时,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等五类人群,其法定义务人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条件的群众,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方式是否便捷呢?申请渠道分线上和线下,十分便捷。线下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线上可通过“云南省救助通”APP、“云南民政”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政务服务网、“云南救助通”支付宝小程序等平台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还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申请。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后,能享受多少补贴,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特困人员供养金由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两部分组成,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最新标准。基本生活补贴统一为968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类,每类各分三档,集中供养一档1035 元、二档518元、三档311元/人・月,分散供养一档 187元、二档109元、三档62元/人・月。集中供养补贴用于供养机构照料开支,分散供养补贴按委托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是党和政府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坚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群众可按规定及时申请,相关部门也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审核、保障工作。
记者:胡瑞丽
短视频制作:柏楹 许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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