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衔接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发展实际需求,促进区域内各项用地和设施的合理布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了《吉安市中心城区JZ-LL13单元详细规划局部(D24、E06)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吉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91次专家咨询组论证会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7日,工作日7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tkjghk@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59291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
四、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确定的LL13-D24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务金融用地用地(0902)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m。
LL13-E06地块维持防护绿地用地性质不变,地块原有全部规划控制指标均沿用现行控规管控要求,仅允许在地块范围内兼容布设开闭所等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调整后LL13-E06地块控制图则

调整后LL13-D24地块控制图则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