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部分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 -07 -13 09:28

现将2025年度抚州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部分企业信用等级调整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13日至7月25日)。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材料应包括投诉人或举报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或举报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或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

受理机构: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94-8256227   

联系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657室

2025年度抚州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部分调整结果表.xls

来源:规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