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项目管理中心
关于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项目污泥处置单位遴选公告
为确保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项目污泥合法合规处置,现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处置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对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项目在污水净化过程中,其产生的经初步脱水后(含水率为60%以下)的污泥进行处置,符合环保无害化要求。
(三)报价方式:按单价(元/吨)报价(含运输、处置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对乙方当年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备环保部门核发的相关处置资质(如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期限:2026年8月21日-8月25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一楼定安县项目管理中心103室,不接受邮寄。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四)组织评选
通过县发改委党组会议,从参选单位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方面,择优选取1家项目处置服务单位。
四、结果公示
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五、选聘人
定安县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0898-638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