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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08/27 2.6k 阅读 201 点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3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位于铁岭市境内,全长313.5公里。本次工程设计里程145.9公里,均为主线。对饶盖线、沈上线、铁苇线及东张线原路利用,对郜兴线路面进行修复养护;同步完善沿线防护、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增设旅游元素标识等。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铁岭快乐老家文旅路养护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10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111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投标保证金:12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最高投标限价:122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8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①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及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和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②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③合同金额是指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载明的金额,如有结算价,以结算价为准。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类似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lggzyjy.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0828日至20260904日,每日08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91809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

  邮 编:112000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72813077

  招 标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

  邮 编:112000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7287009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1号(五楼)

  邮 编:110000

  联 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4-31695917-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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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标准、工期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3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3.5.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应按本章3.7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该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2026828

形状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