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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26/09/16 1.4w 阅读 227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7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土地、矿产、林草、规划等重点领域,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具体范围如下:

  (一)依靠暴力手段、家族势力开采砂石、非法取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黑土地)、恶意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以及垄断砂石资源、扰乱矿业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以“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名义变相盗采砂石资源等行为。

  (二)利用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矿产权属纠纷等,煽动闹事、聚众滋扰,或以“软暴力”手段恐吓、威胁,强行索要补偿等,敲诈勒索企业或群众等行为。非法侵占、破坏林草资源,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三)矿业权、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实施非法转让、倒卖矿业权、土地使用权;或以胁迫恐吓、敲诈勒索、恶意阻工等手段,强迫交易、迫使他人低价出让矿权、土地权益等行为。

  (四)干扰、抗拒、阻挠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执法以及暴力抗法等行为。以暴力威胁或利益输送等手段,干预规划审批和实施。借信访、举报名义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执法监管秩序等行为。

  (五)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甚至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透风墙”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其他涉黑涉恶线索:其他破坏自然资源、林草管理秩序,损害生态环境及群众、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便于核查与反馈,请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线索,将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4-79893235024-79893226

  (二)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7号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1728办公室,邮编:112608

  (三)举报受理电子邮箱:tlgtfgk@163.com

  (四)线上举报平台: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乱象,共同维护我市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特此公告。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69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