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鞍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鞍医保〔2024〕4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4家申请注销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申请注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1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鞍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鞍医保〔2024〕4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4家申请注销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申请注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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