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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教育局就《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09/01 1.4w 阅读 95 点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242号)精神,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92日至101

  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方式: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0号铁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编:112000;

  2.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tl74835170@126.com;

  来信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双师型教师认定细则意见”字样。 

  附件: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铁岭市教育局

  202692

附件: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审核:文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