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 关于《定安县龙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一期)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遴选公告》 更正的通知

2026/09/09 1.4w 阅读 463 点赞

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定安县龙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遴选公告》,因工作人员对评审条件理解有误,需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现发布变更通知如下:

一、更正内容(第五项,资质条件要求;第六项:报名要求)

删除原公告内容[第五项 第(五)条]

(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海南省)备案的截图;

删除原公告内容(第六项 9条):

9.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海南省)备案的截图;

更正说明:因此条报名要求是针对代理单位遴选而非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遴选,故不适宜此次公告中。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效力,为原公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公告其他条款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准备投标文件。因本次更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安县清源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136875908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