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眉彭府预征公〔2026〕5号),拟征收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锦江社区1组、锦江社区的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社区、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并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ms.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30日。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锦江镇人民政府处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需修改方案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锦江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期满后,由锦江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