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9月2日,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题培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超同志主持并做动员讲话。
专题培训邀请省厅法规与标准处的吕旭华副处长授课,围绕《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6)》进行解读,并从自由裁量权修订背景与过程、裁量基准框架与规则、新旧裁量基准案例对比、实施后的基准适用与动态更新等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整场授课逻辑清晰、贴近实战,通过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裁量因子怎么取、百分比怎么算,对基层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正当其时、“干货”满满,进一步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法典和新版裁量基准的理解掌握。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对培训内容再学习、再消化,严格落实“按表算、按规走”要求,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全市法规和执法工作人员参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