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英、伍建辉因保管不善,将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754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753号、仁国用(2010)第136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英、伍建辉
2026年9月17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英、伍建辉因保管不善,将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754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753号、仁国用(2010)第136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英、伍建辉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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