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广宁公安交管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严查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酒醉驾、不戴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月9日,交管春水中队在潭布圩镇开展行动期间,罗某驾驶号牌为粤HV***6的二轮摩托车经过执勤点,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截。经核查,罗某还存在驾驶报废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在严查严管的同时,执勤人员坚持“宣传入心、劝导暖心” 的工作理念,在检查点对过往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精准宣传”,详细讲解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安全隐患,引导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做到自觉守法出行。




此外,执勤人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等群体,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大宣传大警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展板、现场宣讲等方式,普及“一盔一带”等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