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婚介服务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婚恋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婚恋服务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月2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整治以全市范围内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为对象,涵盖线上婚恋平台、线下实体婚介机构以及开展婚介服务的相关组织(不包括纯粹以交友、社交为目的的各类免费平台或组织)。
三、重点征集问题线索
重点征集婚介行业七类违法违规乱象线索: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其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在预付费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四、线索举报渠道
注:遇有价格纠纷、虚假宣传、消费纠纷可拨打市场监管投诉热线12315。
五、投诉举报须知
提倡实名举报。反映线索时请尽量提供线索完整的佐证材料,包括涉事机构名称、事发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事发经过及相关证据材料,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以便详细核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汕尾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