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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白山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6/09/21 1.9w 阅读 9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吉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规定,现将白山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白山市户籍人员或持有白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白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3.驻白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白山市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国家统一考试”),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6.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机构
  (一)白山市户籍人员、持有白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驻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部队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白山市教育局申请。
  (二)白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白山市教育局申请。
  (三)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白山市教育局申请。
  (四)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白山市教育局申请。
  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浑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3361319)、江源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3726763)、临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5221147)、抚松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6239156)、靖宇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7268007)、长白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8223476)。
  白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39—3220766。
  四、申请认定流程
  白山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体格检查——网上申报——审核确认——领取证书。
  (一)体格检查
  申请人到教育行政部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由定点医院在3个工作日(含体检当日)内共享给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人不需要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体检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15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各县区符合条件的医院:白山市浑江区医院(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临江市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抚松县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靖宇县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
  申请认定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符合条件的医院:白山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体检科(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
  温馨提示:体检指定医院需将体检结果录入并共享给认定机构,中秋和国庆法定节假日不上班,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体检时间段内尽早体检,以免耽误整体报名和审核进度。
  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允许冒名顶替进行替检。
  2.体检表由体检指定医院提供。体检结果当次认定有效。
  3.体检表上应粘贴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体检表上需要申请人本人填写的项目和本人签字,要求如实填写、填齐,字迹清楚,无涂改,不能遗漏。体检表上的结论应由指定医院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指定医院公章。
  5.体检当天需空腹不能用早餐。女性体检者如有怀孕的,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与诊室医生签字确认;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人员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24日9时—10月20日17时。申请人按照步骤依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步: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或登录。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在网上申报时间内完成报名后,申请人还可通过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修改报名信息,进行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具体操作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二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不含报名当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吉事办”小程序登陆“吉事办”网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按照《“吉事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完成户籍(居住证)、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信息的核验。其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线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需要按照智能引导在“吉事办”补充相关材料。
  1.学历证书比对不成功的,上传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或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比对不成功的,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上传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4.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吉林部队。
  如需极特殊情况线下办理业务的,请联系认定机构电话,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在工作人员具体指导下,上传各项认定材料。
  注意事项:
  1.“考试形式”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就读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非统考不能认定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持有白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白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驻白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照片。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要符合要求、清晰,以便用于制作证件和认定申请表。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承诺书。承诺书本人签字要楷书规范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认。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5.申请人请务必完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完整报名工作,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因申请人没有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而导致审批未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6.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报名时学历信息核验不成功的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注意补充的是学历,补充毕业证书,而不是学位证书),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审核确认
  申请人在“吉事办”个人中心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进度。审核未通过退办的,按照退办原因,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内补正材料,重新提交。  
  注意:在“吉事办”上提交认定材料,只是认定环节所需的材料,“吉事办”上显示办结,仅代表提交材料环节通过,不代表全部流程认定通过可以领取证件。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认定结果等信息。申请人提交材料后需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发现问题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所以请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
  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的请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寄送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选择自取证书的,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白山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