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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20260313号)

2026/09/24 9.8k 阅读 118 点赞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8月04日受理你单位职工闫韦桦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6年9月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603455)。经鉴定闫韦桦的鉴定结论为:未达等级。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09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