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州林草局制定了《2026年度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本工作方案实施层级为州级,请县(市)林草局、根据各自的年度抽查计划安排开展抽查工作。
二、根据“年度内同一领域某个层级已开展检查的,除临时性检查外,该领域其它层级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同一事项不再进行检查”要求,在抽取检查对象时加强上下衔接,已经抽查过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针对同一事项进行抽查,可以合并检查的应当合并开展检查,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有关要求。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要求,规范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落实检查前审批、通知,检查时出示证件、“扫码入企”,检查后告知结果、规范后续处理等要求,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提高监管精准性和监管效能。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8日
2026年度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
二、抽查主体
2026年度文山州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起部门和抽查主体均为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三、抽查方式、对象和抽查人员
(一)抽查方式、对象和抽取比例。本次抽查对象是州内2025年已审批项目个数和已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总数不少于50户,不高于5%。由州林草局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检查对象。对信用风险低(A类)和信用风险较低(B类)企业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网络核查方式开展检查,也可进行现场检查,可降低抽取比例。对信用风险较高(C类)和信用风险高(D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可提高抽取比例。
(二)执法人员抽取。本次抽查活动由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抽查小组,对抽取的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实施现场抽查。
四、抽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情况。抽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林地范围进行建设,是否存在超范围占用林地、移位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提交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保护植被。
(二)林木采伐许可执行情况。抽查申请人(单位/企业/组织/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审批范围采伐情况,是否存在移位采伐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集材道、运材道手续,是否按规定进行伐后更新。
五、抽查时间
2026年8月到2026年9月
六、抽查流程
(一)抽查对象和执法抽查人员抽取。
此次抽查由州林业和草原局抽8名执法人员组合成多个抽查组,对抽查对象开展分组抽查。执法人员、抽查对象通过录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随机匹配组成。
(二)抽查流程。
1.预查比对。抽查组执法人员按照抽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查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抽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2.现场抽查。抽查组应当在现场抽查前告知被抽查对象其权力及配合义务,按照抽查内容开展现场抽查,做好抽查记录。
3.形成结果。执法人员汇总抽查情况,组长组织讨论确认抽查结果,现场抽查记录表由抽查组全体人员及企业双方签字确认。
(三)结果判定。
根据现场实地核查,查验档案、标签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1.对于被许可信息与企业提供的生产经营状况、证签档案等资料数据一致的,原则上抽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抽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抽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改正。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更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现场执法人员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抽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具体开展抽查的小组将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如发现检查对象存在林草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要依法处理,对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表:1.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已审批项目实地核查记录表;
2.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已实施的林木采伐许可对象随机抽查记录表。
附表1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已审批项目实地抽查记录表
抽查对象名称 | 抽查时间 | ||
抽查对象类型 | 抽查对象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客体唯一编码 | 许可证编号/注册证编号 | ||
抽查对象联系电话 | |||
抽查方式 | 现场抽查¨£ 书面抽查¨£ 网络抽查¨£ | ||
抽查部门 | |||
抽查项目 | 对2025已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抽查 | ||
抽查内容 | ① 是否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林地范围进行建设(是¨ 否¨) ; ②是否存在超范围占用林地、移位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是¨ 否¨); ③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提交之内保护方案(是¨ 否¨); ④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保护植被(是¨ 否¨)。 | ||
抽查发现问题 | |||
抽查结论 | |||
处理情况描述 | |||
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 | |||
执法人员电话 | |||
被抽查对象(签字) |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被抽查对象留存,一份抽查单位留存。
附表2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已实施的林木采伐许可对象随机抽查记录表
抽查对象名称 | 抽查时间 | ||
抽查对象类型 | 抽查对象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客体唯一编码 | 许可证编号/注册证编号 | ||
抽查对象联系电话 | |||
抽查方式 | 现场抽查¨£ 书面抽查¨£ 网络抽查¨ | ||
抽查部门 | |||
抽查项目 | 对2025已审批采伐许可执行情况的抽查 | ||
抽查内容 | ①是否严格按照审批范围采伐情况(是¨ 否¨); ②是否存在移位采伐情况(是¨ 否¨); ③是否按规定办理集材道、运材道手续(是¨ 否¨); ④是否按规定进行伐后更新(是¨ 否¨)。 | ||
抽查发现问题 | |||
抽查结论 | |||
处理情况描述 | |||
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 | |||
执法人员电话 | |||
被抽查对象(签字) |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被抽查对象留存,一份抽查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