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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2026/09/28 1.2w 阅读 431 点赞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广饶县、利津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广饶县、利津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施行日期按照其通告确定时间执行)。

二、禁止燃放时段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遇重大节庆等情况,确需举办燃放活动的,经依法申请,取得许可后可燃放。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6年12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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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