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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南通市紫琅医院住院患者陪护照护服务项目(重新采购)补充公告(项目编号:ZRNT20260199)

2026/09/27 1.7w 阅读 297 点赞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予以补充,本补充公告为磋商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三、具体要求”第4条补充

履约期间,陪护人员因退休、伤病、突发疾病、患者及家属对陪护人员认可度不足、不适配照护需求等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客观情形可予以更换,该类人员调整不计入年度30%流失更换限额。更换人员须满足上岗全部条件,持有人社或卫健授权机构核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更换必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备案,严禁擅自更换驻场陪护人员。

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三、具体要求”第5条补充

新旧服务商交接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须2026年10月19日前完成管理人员及全部驻场陪护人员到位。

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附件5《实质性响应承诺函》同步补充

1.在“四、关于陪护人员花名册统一管理及人员变更承诺”增加:

5.履约期间,如发生退休、伤病、突发疾病、患者及家属对陪护人员认可度不足、不适配照护需求等客观情形确需更换人员的,我方将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备案后更换符合上岗条件人员,绝不擅自更换驻场陪护人员;前述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客观更换不计入年度30%陪护人员流失更换限额。

2.在“五、关于项目人员按时到位承诺”增加:

4.我方知晓新旧服务商交接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承诺于2026年10月19日前完成管理人员及全部驻场陪护人员到位。


四、时间及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调整:2026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楼大厅西侧A101室签到处。

2、除本公告补充内容外,磋商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承诺函须执行本公告更新要求。

                                          采购人:南通市紫琅医院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