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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新增档案库房天面铝扣板吊顶采购项目通告

2026/10/07 1.6w 阅读 546 点赞

为做好负一楼新增档案库房装修工作,我办拟实施该库房天面铝扣板吊顶采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新增档案库房天面铝扣板吊顶采购。

二、组织方式

根据《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小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新增档案库房天面铝扣板吊顶采购

1

项

一、具体采购内容

(一)档案库房天面铝扣板吊顶,施工面积250㎡;

(二)24套LED灯盘安装及配套电源,规格1.2m×0.6m(不含灯盘);

(三)13套应急灯五孔插座(含电源)。

二、采购参数要求

(一)吊顶:3.45米楼面吊2.3米,采用龙钢骨、0.8cm厚网状铝扣板;

(二)电气材料:主线采用4㎡铜芯线、灯盘回路采用2.5㎡铜芯线,线材实际用量按现场施工需求确定;配置32(A)德力西漏电保护器、4组10(A)空开、1个明装3位开关盒、13个五孔插座。

三、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施工、材料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接到保修后1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无偿维修。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费用及税金;

2.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项目书面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下达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流程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内容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

(三)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四)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五)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二)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到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四楼417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三)文件售价:本采购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四楼417室,投标联系人:莫遗琪。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择期在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4楼402室组织开标。

十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单位: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

电话:0771-5381301      

联系人:莫遗琪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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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