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中、高考考生在考前和考试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使我市广大考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人生第一次的重要“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新旅局等部门组成多个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宣传及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作业、营业活动。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坚决将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遏制在苗头,经研究决定,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值班,值班人员于7月4日—7月18日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妨碍、阻挠、拒绝生态环境、住建、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