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关键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通知》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疫情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2月份开展排查工作以来,截至4月30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厅部署,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排查了应急管理隐患和风险防控措施隐患两个方面。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排查企业525家,发现事故应急池和厂区排水系统等方面一般环境风险隐患共计48个,目前已完成整治隐患47个。通过排查整治切实帮扶企业解决了环境风险隐患,保障了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随着我市逐步进入汛期,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强全市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汛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