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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布

2020/04/27 1.1w 阅读 528 点赞

  4月26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0年度宜春市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旨在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永兆实业有限公司等首批90家企业被纳入清单。

  宜春市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推荐上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并在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后,拟定了我市宜春市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来自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企业事业单位,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公共设施运营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等八类企业。

  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纳入宜春市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尽量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或以非现场检查的形式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执法干扰,鼓励企业守法经营,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环境服务。同时对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企业,将及时清出名单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新增加的符合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及时纳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