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环保公告

2026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6/04/16 1.7w 阅读 248 点赞

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普法对象

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机关干部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26年度重点普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个性普法内容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一般规定、《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

法规与信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执法一室、执法二室、执法三室、执法四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

经开区分局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综合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环评管理的规定

环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监测与辐射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监测与辐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自然生态保护的规定

生态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

大气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水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

土壤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

固体科

本部门本单位2026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完成时限

5月22日前后开展“5·22”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5月22日前

6月5日前后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5日前

2026年全年通过线下送法入企入园区、在线宣传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法典宣传活动

12月31日前

12月31日前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系列活动

12月31日前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

活动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开展2026年“5·22”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5月22日前

开展202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5日前

开展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

12月31日前

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系列活动

12月31日前

本部门本单位

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线下:工业园区、公园等;

线上:“宜春环境”微信公众号、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组织保障

分管领导:汤冬根、曾洪、黄梅生、钟磊、林柳、袁船启、熊长保、王战、朱卫生

责任科室:法规与信访科、执法一室、执法二室、执法三室、执法四室、经开区分局、秘书科、综合科、环评科、监测与辐射科、生态科、大气科、水科、土壤科、固体科

普法联络员:晏林   联系电话:0795399883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环保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