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简称《区划》)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对规范全市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修改以下2个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边界范围的描述:
| 序号 | 区划代号 | 范围描述 | |||
|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
| 1 | 1-1声功能区 | 武功山大道 | 袁河 | 袁河、草河、宜春市明月山机场 | G60沪昆高速、袁山大道 |
| 2 | 1-4声功能区 | 环城东路 | 环城南路 | 宜阳大道、宜春火车站 | 文浦路、袁河 |
三、修改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图中春帆路标识位置,详见附图。
四、修改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图中环城东路段(沪昆高速以南、泸洲大道以北路段)功能区划图,环城东路该路段两侧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附图。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0 日
相关文件: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