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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保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总铊、氟化物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3/09/27 1.5k 阅读 235 点赞


为提升总铊、氟化物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铊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动监控在非现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我局研究起草了《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总铊、氟化物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10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局,电子版请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王晗

地  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电  话: 0795-3990880

邮  箱:szd3998380@163.com

附件: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总铊、氟化物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本文件制定参考以下文件: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污染源排放废水锰、铅、镉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DB43_T 969-2014

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DB43_T 1424-2018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