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69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恒羊路的复函
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恒羊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763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恒羊路”(Hengyang Lu),该路位于羊尖镇机械装备产业园内,东西走向,东起羊尖变电所地块,西至潘墅塘河,长300米,宽12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