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丁虞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55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丁虞路”(Dīngyú Lù),该路位于锡港路八士段南面,在锡北运河北面,东起丁虞巷自然村1号,向西350米至京沪高铁,下穿京沪高铁后折向西北,沿京沪高铁西侧向西北521米至华巷机站,折向西329米至团结北路,全长1200米,宽6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