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椿沿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号)559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椿沿路”(Chūnyán Lù),该路位于查桥春光苑南侧,在江南坊北侧,东西走向,东至盛源北路,西至春风北路,长465米,宽1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09-18
你单位《关于椿沿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号)559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椿沿路”(Chūnyán Lù),该路位于查桥春光苑南侧,在江南坊北侧,东西走向,东至盛源北路,西至春风北路,长465米,宽1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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