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硕韵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3〕866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硕韵路”(Shuòyùn Lù),该路位于新吴区硕放实验小学南侧,在新吴区吉祥幼儿园北侧,东西走向,东至薛典路,西至燕村路,长377米,宽8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3-12-20
你单位《关于硕韵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3〕866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硕韵路”(Shuòyùn Lù),该路位于新吴区硕放实验小学南侧,在新吴区吉祥幼儿园北侧,东西走向,东至薛典路,西至燕村路,长377米,宽8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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