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堰玉北路等三条道路变更起止点的申请》收悉。根据地名命名有关规定,经查阅档案并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三条道路变更起止点为:
1. 堰玉北路:2011年分段命名(锡地委〔2011〕95号),原南至堰玉西路,北至海瑞路。现南至堰玉西路,北至玉祁春申路,长3400米,宽27米。
2. 平湖路:2008年命名(惠府复〔2008〕24号),原东至堰玉北路,西至湖西路。现东至蒋巷路,西至湖西路,长1300米,宽15米。
3. 文浩路:2018年命名(锡地委〔2018〕9号),原东至堰玉北路,西至湖西路。现东至堰玉北路,西至民主路(规划名称),长900米,宽25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