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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重点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019/12/25 4.2k 阅读 388 点赞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抓改革、补短板、促创新、提效能,六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市民政局被人社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我市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优秀试点地区”。

  目标任务一、巩固“政社互动”全覆盖成果,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建设,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一是巩固“政社互动”,推动基层减负。进一步巩固“政社互动”成果,制定《社区盖章证明事项清单》,修订《村(居)委会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协助事项清单》“三份清单”,拟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推行社区新增事项协商审定、费随事转等机制,落实社区减负增效。规范社区挂牌,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我市“牌子乱象”清理规范工作,11月底完成全市所有村、社区规范挂牌工作。二是完善村务监督,加强村务公开。出台《无锡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鼓励把“新乡贤”推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利用“三务公开”户户通平台建设,将《村务公开规范》有效落地。三是创新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民主。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践“书记(主任)项目”评选,从101个备选项目中优选22个优秀项目,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之际予以奖励,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会同梁溪区政府承办“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社区协商创新做法。遴选推荐“三社联动”典型单位,深化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单元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对全市村(社区)“两委”人员开展排查清理,有效压降黑恶势力在村(居)民自治领域的滋生空间。规范开展“两委”成员出缺补选,印发《关于做好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补选工作的通知》,指导规范补选。推进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会同市文明办遴选出70条优秀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并制作展板进行集中展示,促进基层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无锡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

  目标任务二、持续提高低保、孤残儿童、临时救助、残疾人等保障标准,开工建设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等项目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各项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连续11年增长,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标准全面提标。目前,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60元;城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70元和1430元;孤儿集中、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 2600元和2210元;市、区两级临时救助限额标准,分别提高至7400元和4600元。残疾人生活补贴分五类对象进行发放,都与低保标准挂钩,一并提高。调标后,我市孤儿养育标准、临时救助标准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保持全省第二。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962户15617人,今年以来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亿余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5614人,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400余万元;孤儿392人,共发放养育金1200余万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57238人,共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2.3亿余元;全市共临时救助1.4万多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80多万元;启动8次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共发放补贴1530多万元,惠及近17万人次。

  市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项目,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各项前期手续正在抓紧办理之中,拟在12月下旬举行奠基仪式,2020年春节后全面启动建设,预计2020年底完成主体建筑施工。

  目标任务三、推进养老服务“双试”改革,新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30家以上,养老护理床位占比56%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达到10%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化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今年7月,我市顺利通过民政部和财政部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获评“优秀试点地区”,获奖励资金100万元。在推动智慧养老工作上,牵头编制国内首个智慧养老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并于2019年3月正式实施;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用,截至三季度,已新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35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四季度数字正在统计中)。在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上,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鼓励扶持一定规模的新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同步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截至三季度,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超过5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季度数字正在统计中)。在推动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上,市民政局加大力度推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加强援助服务监管;会同财政部门修订《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拟于近期出台。目前,我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已达到10%,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四、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为市区500户特定困难老年人家庭住宅生活设施实施适老化改造,市区居家援助服务范围由8类老年人家庭扩大到17类

  一是超额完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依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全面加大建设力度。截至三季度,全市新建完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家,超额完成省高质量发展个性考核指标任务(8家),目前四季度数字正在统计中。二是超额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制定出台《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合理确定改造对象和任务,加大工作指导,严格评估验收,今年共为市区755户特定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三是全面完成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扩面工作。贯彻落实《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高龄、贫困、残疾、失独、失能等重点人群养老服务援助力度,2019年,我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象由原先的8类扩大到17类,服务工时由原来的2工时拓展到最高16工时,受益群体由3.8万人提升到13万余人。

  目标任务五、实施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制度,确保10类保障对象得到精准有效救助

  全国首创并全面实施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市区中低收入居民医疗自费支出部分列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10类保障对象得到精准有效救助。一是保障范围“全覆盖”。将保障范围覆盖至市区所有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10类特定对象、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救助比例最高分别达80%、60%、50%。二是保障类别“全病种”。参照国家卫健委CN-DRGs应用版标准,将1539类病种纳入救助范围,对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实现“全病种”救助,目前在国内尚无先例。三是救助标准“全提升”。对特定对象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或罕见病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保障对象住院按病种给予救助;对特殊对象高额医疗自费支出按比例救助,有效防止过度医疗、过度付费。目前,该制度已累计救助7133人,17700笔,救助金额达960万元。该项救助制度获“江苏省现代民政建设创新成果”第一名,无锡日报以此为题材撰写的《“全病种”医疗救助开出第一单》,获国内新闻最高奖项“中国新闻奖”。

  目标任务六、复制推广村级医疗互助制度

  为进一步全面推广村级医疗互助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将推进村级医疗互助制度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2019年底村级医疗互助制度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召开全市医疗互助工作推进会,明确每月对实施进度进行统计分析,对基层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实施。目前,村级医疗互助制度已覆盖全市196万人,21.3万人次享受补助,个人累计最高补助达14.3万元,村民住院医疗个人负担平均减轻达26.48%。全市已有634个村居实施村级医疗互助制度,覆盖率达50%以上。已推广辐射至全国7个省市1128个乡镇1520个村,惠及近500万村民。该项目被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江苏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并入围 “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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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