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近期,淮安区医保局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药品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药品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专项稽核工作。
通过初步稽核,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行为。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近年来医保目录限制药品数量不断增加,限制条件更新较快,有关医师对医保支付限定范围不熟悉。二是医师过度诊疗,可以一线用药的情况下医师却选择了二线用药或可以用口服制剂的情况下医师却选择了其他剂型种类。例如消化系统药中被稽核条数最多的艾司奥美拉唑钠注射剂案例,医保限定其支付范围是“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大部分需护胃治疗且无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可以使用其口服制剂,说明部分医师在临床实践中存在“过度治疗”现象。
下一步,淮安区医保局将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并责令相关医疗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立即整改,同时加大组织医保医师对医保药品目录的学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