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1名外国人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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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宣布以下1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宣布居留许可证件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1、HASAN MEHEDI,男,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B00090986,学习类居留许可号码:103954256,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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