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2022年8月2日十六届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黄流花灯制作技艺、乐东黄流新民村古陶器制作技艺、黎族哈方言山栏酒酿造技艺、莺歌海老盐晒制技艺为我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