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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9/12/26 4.9k 阅读 327 点赞

辽源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备注

1

对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

辽源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市级社会团体

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进行监督检查;市级社会团体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设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年度检查,对市级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市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二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

对市级民办非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市级民办非企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进行监督检查;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年度检查,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的251号)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十九条各级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第二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