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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2023/11/26 1.5w 阅读 528 点赞

《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1.问:人才落户需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次在合法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一)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员;

(四)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在青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及国(境)外同等学历层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各区市人才集体户。

2.问:居住落户对房屋性质的要求是什么?近亲属的房屋可以办理落户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申请在近亲属取得的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人员(该房屋上未登记户口,且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办理落户。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人员在本市城镇有其他已办理权属证明房屋的,应当在已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所在地落户。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者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3.问:办理居住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产权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

4.问:办理租房落户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5.问:办理投资创业落户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答:在我市依法登记的商事主体,其负责人或者所属员工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单位集体户或者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同时,需满足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人员在本市城镇无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条件。

符合投资创业落户条件的,应当凭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就业凭证、单位集体户接收函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