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站前大道(不含)、G204(站前大道至海尔大道,不含) 、S219(胶州东路至广州北路,不含)、S217(广州北路至S102,不含)、S102(S217至福州南路,不含)、G204(福州南路至海尔大道,不含)、S102(海尔大道至站前大道,不含)合围区域。
该区域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限行路段
(一)上合大道(G204-S102)段,每日8:00至17:00禁止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二)站前大道(G204-S102)段,每日17:00至次日8:00禁止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禁行路段
郑州路、上海路、青岛路、厦门路、东天津路、西天津路、澳门路、梧州路、福州路(香港路至胶州路)、温州路(S102 济青线以北)、广州路(胶州路至扬州路)、兰州路(海尔大道至杭州路)、寺门首路(梧州路以东)、香港路(站前大道至九赵路)、扬州路(海尔大道至亳州路)、北京路(亳州路以东)、海尔大道(胶州路以南)、九城路(S102济青线至香港路)、淮河路(尚德大道至上合大道)、创新大道(长江路至辽河路)、汇英街、开放街、明德街、黄河支路、辽河路、黄河路、长江路、长江一路、长江二路。
以上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四、有关要求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含皮卡车)不限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及以下货车享有同等通行权,不受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限制。
(三)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的车辆,通过“爱山东”APP“普通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许可系统”或“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申领。
(四)之前发布的通告中对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非物流运输车辆的禁限行要求,保持不变。其他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胶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532-58785653/58785296。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胶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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