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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阳区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6/03/31 3.6k 阅读 524 点赞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阳区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城阳区银盛泰立交桥(不含)以北、环城北路(不含)以南、204国道(不含)以西、黑龙江北路(不含)以东的区域。

河东路(不含)以南、岙东路(不含)以东、火炬路(不含)以北、华中路(不含)以西围合区域。

上述两区域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重中型货车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限行路段

(一)白沙湾路(白沙河路-云河路)、云河路(双元路—白沙湾路)、墨水河路(云河路-白沙湾路)、卓越蔚蓝群岛(三期、二期间)南北路、春阳路(中城路至靖城路段,不含中城路、靖城路口)、景平路、玉霞路、景康路、十梅庵路、景安路、华安路等路段。

以上道路及路段每日19:00至次日7: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重中型货车通行。

  1. 河东路(岙东路至华中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的19:00至次日7: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重中型货车通行。

三、禁行路段

西流高架路(流亭立交桥-即墨界)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四、有关要求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含皮卡车)不限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及以下货车享有同等通行权,不受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限制。

(三)需要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的车辆,通过“爱山东”APP“普通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许可系统”或“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申领。

(四)火炬路(不含)以北、华中路(不含)以东、和源路(不含)以西、正阳西路(不含)以南的合围区域禁限行要求保持不变。

(五)之前发布的通告中对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非物流运输车辆的禁限行要求,保持不变。其他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六)咨询电话: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阳区大队0532—66582332。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阳区大队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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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