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重型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便利火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济南路以南(不含)、上海路以北(不含)、长岛路以东(不含)、香港路以西(不含)。
该区域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重中型货车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限行路段
广州路(G308-上海路)、青岛路(济南路-龙口路)、烟台路(上海路-龙口路)、南京路(济南路-龙口路)、杭州路(北京路-威海路)、济南路(深圳路-南京路)、北京路(青岛路-扬州路)、上海路(青岛路-杭州路)、黄海路(青岛路-四中南门)、威海路(青岛路-杭州路)、龙口路(青岛路-南京路)、香港路(梅山路-上海路),每日6:30—22: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禁行路段
绍兴路(北京路-苏州路)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四、有关要求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含皮卡车)不限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及轻型及以下货车享有同等通行权,不受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的限制。
(三)需要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的车辆,通过“爱山东”APP“普通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许可系统”或“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申领。
(四)之前发布的通告中对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非物流运输车辆的禁限行要求,保持不变。之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莱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532—66588331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莱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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