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
一、限行区域
深圳路以南、香港路以西、上海路(含)以北、常州路以东。
天津路以南、青啤大道以西、深圳路以北、柳州路以东。
上述两区域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重中型货车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限行路段
(一)天津路(柳州路至广州路段)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苗綦路(省道219至国道308段)早晚高峰时段(7:00—9:30;16:3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
三、有关要求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含皮卡车)不限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及以下货车享有同等通行权,不受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限制。
(三)需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的车辆,通过“爱山东”APP“普通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许可系统”或“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申领。
(四)其他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平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532—66587287。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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