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也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4月,青岛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青岛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财金〔2022〕12号),要求“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市,胶州市、西海岸新区生猪年存栏量约40万头。为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工具的支农效应,提高生猪肉类稳产保供能力,更好服务保障生猪产业发展和养殖户增收,我市今年在胶州市、西海岸新区实施生猪“保险+期货”试点。
(二)依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第三条“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第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二、主要内容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开展生猪期货价格综合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40号)分为保险内容、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三部分。
(一)保险内容
1.保险标的。生猪、猪饲料(豆粕、玉米)。
2.投保主体。生猪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取得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提供防疫免疫记录证明;投保时生猪畜龄4个月(含)以上的出栏期生猪。投保主体需同时投保生猪期货价格保险和猪饲料期货价格保险。
3.实施范围。在胶州市、西海岸新区开展试点。
4.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1个月。
5.保险责任。分为生猪期货价格保险和猪饲料期货价格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生猪期货理赔结算价格低于生猪期货目标价格或玉米、豆粕的期货价格波动造成保险生猪的每头实际饲养成本高于每头生猪饲料保险金额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的保险金额参照生猪期货目标价格和每头生猪出栏体重确定,猪饲料期货价格保险的保险金额参照玉米、豆粕目标期货价格和每头生猪玉米、豆粕消耗数量确定。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的保险费率为3%,玉米期货保险的保险费率为1%,豆粕期货保险的保险费率为1.7%。
7.保费补贴比例。青岛市级财政补贴80%(补贴上限2000万元),期货公司外部资金补贴10%,投保主体自担10%。
8.投保时间。投保主体自2023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可进行投保。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贴完为止的原则进行补贴,建议投保主体尽快办理投保。
9.保险承办机构。本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承办。
(二)操作程序。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投保、张榜公示、签订保单、公开信息、组织理赔等6个步骤。
(三)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风险管理3项措施要求。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生猪期货价格综合保险试点程序
详见附件
四、政策亮点
(一)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饲料价格波动频繁,对生猪养殖户盈利空间产生了较大影响。生猪期货价格综合保险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期货市场对冲风险,补偿生猪养殖户因生猪价格下跌和饲料成本上涨导致的损失,为生猪养殖加上“双保险”,有效保障养殖户收入。
(二)提升保险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保单到期后,保险承办机构协调期货公司出具期货结算单,若触发保险责任,保险承办机构应在3日内将理赔金额通知被保养殖户并通过理赔系统代农户报案索赔。保险承办机构与养殖户达成赔偿协议后10 日内完成赔付。
(三)促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青岛市生猪产业基础好,养殖规模大,是肉蛋奶稳产保供的重要一环。在胶州市、西海岸新区开展生猪期货价格综合保险试点,有利于提振养殖户信心,促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和全产业链建设,有力支持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及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处66999638
市财政局金融处8585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