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政策执行。
例如:2025年11月出生的新生儿,2026年2月缴纳2025、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若只缴纳 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例如:小陈的孩子是在集中缴费期2025年11月10日出生,小陈于2025年11月15日为孩子办理参保登记并成功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孩子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