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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闻发布会问答(三)

2024/09/29 6.8k 阅读 84 点赞

9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情况。市医保局副局长郑娟,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纪恩卿,市医保中心资格待遇处处长周晓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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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记者:近期,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医保部门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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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蓉:近年来,市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决策部署,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全面落实好医疗救助各项政策的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参保缴费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参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50%参保资助,确保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二是待遇保障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6类困难人员,分类分层实行医疗救助,救助限额最高达到17万元以上,救助标准全省领先。另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困难人员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60万元封顶线限额。三是参保服务方面。今年以来,持续做好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实施部门联动、帮办、代办等制度创新,推进参保登记与缴费无缝衔接,实现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一次办好”、一人不落。四是机制建设方面。在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医疗救助基础上,会同市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及时将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过预警线的困难人员名单反馈相关部门,逐步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实现精准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医保力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