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后,我市严格落实“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各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协议管理流程和标准,制定了《青岛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
二、决策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
三、出台目的
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流程、标准等有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强化动态管理。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统一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承担“双通道”业务的具体流程和执行标准。
二是强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