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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开展青岛市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7/26 1.3w 阅读 268 点赞

一、政策背景: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0号)要求,在全市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

二、政策名称:

关于开展青岛市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通知(青医保字〔2023〕43号)

三、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0号)

四、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集采政策落地成效,增强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

五、重要举措:

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单位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名单,线上平台。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规范集采药品管理;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七、实施期限:自2023年7月26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