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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44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 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2/12/29 3.5k 阅读 86 点赞

一、可以提供线上首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是?

具备互联网医院资质、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新冠相关症状的首诊服务。

二、互联网首诊服务的价格、支付政策是?

在线提供新冠相关症状的首诊服务,按我市现行线下诊察费价格和医保政策执行,编码使用:AAAA0001(普通门诊诊察费),AAAA0002(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和AAAA0003(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

三、针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有什么要求?

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鼓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