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月10月,惠及全市15.85万城乡居民。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的现实要求,也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务实举措,更是拉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支撑。此次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居全省第二,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于2024年10月推动全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制度“零的突破”,初步构建起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养老保障体系。坚持“市级引导,县区作为”的协同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持续提高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为保障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缓解老年贫困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为扩大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持续动力,为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经济自立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利条件,切实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